“……被告人王小平归案后未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在庭审中仍做无罪辩解,毫无悔罪表现……依法应予严惩……判决如下:”
审判长的声音如同最终的行刑令:
**“被告人王小平犯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!”**
小主,
**“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!”**
**“追缴其违法所得人民币六百四十五万元,上缴国库!”**
**“十年六个月!”**
冰冷的刑期宣判出口的瞬间,王小平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,又像是被最后一句话彻底击垮。他猛地发出一声短促、尖利、完全不似人声的嘶叫:“我的笔!我的签名!你们不能这样!那是艺术!是……” 声音戛然而止!他竟猛地挣脱法警的搀扶,状若疯癫地扑向审判席的方向,枯瘦的手指拼命向前抓挠,仿佛想夺回那支根本不存在的笔,或者撕碎那份判决书!
“拦住他!”审判长厉喝。
法警迅速上前,一左一右将他死死钳制住!他拼命挣扎,稀疏的头发散乱,眼镜歪斜地挂在鼻梁上,口中发出嗬嗬的、意义不明的嘶吼,口水不受控制地喷溅出来,沾湿了黄马褂的前襟。那副精心维持的“书法家”体面,在镣铐的禁锢和绝望的挣扎中,碎得干干净净。
“带下去!”审判长皱眉挥手。
王小平被两名强健的法警如同拖拽一个破麻袋般,架离了被告席。他依旧在徒劳地踢蹬着双腿,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悲鸣,那双曾挥毫泼墨、执掌生杀的手,在空中无力地抓挠着虚空,指向的,仿佛是旁听席墙壁上那幅他亲手写下的“正本清源”。
***
松滋市看守所,提讯室。
惨白的灯光下,王小平佝偻着背坐在铁凳上。那身囚服套在他身上,显得空荡而刺眼。他面前放着一份《认罪悔罪书》和一支最普通的黑色签字笔。
管教干部的声音毫无感情:“王小平,根据规定,判决生效后需提交认罪悔罪书。写吧。”
王小平死死盯着那份空白的悔罪书,又看看那支廉价的黑色签字笔。他颤抖着伸出手,指尖触碰到冰凉的笔杆,像被烫到般猛地缩回。他反复看着自己的手,那曾经握惯名贵狼毫、签下无数决定他人命运蓝色签名的手。
他再次伸出手,紧紧攥住了那支黑色签字笔。笔很轻,却仿佛有千钧重。他试图在悔罪书落款处签下自己的名字。手腕抖得厉害。第一个“王”字写得歪歪扭扭,笔画僵硬,墨色浓淡不均,如同拙劣的涂鸦。
他看着那个丑陋的“王”字,呼吸骤然急促。他猛地将笔狠狠掼在桌面上!
“啪嗒!” 笔滚落在地。
“这不是我的笔!这不是我的字!”他嘶哑地低吼,浑浊的眼睛里充满了被亵渎般的愤怒和巨大的委屈,“我的签名……是蓝色的!是……”
管教干部面无表情地捡起笔,重新放到他面前:“用什么笔不重要。重要的是,你写下的每一个字,现在都必须是真的。”
王小平浑身一颤,如同被抽走了最后一丝力气。他颓然低下头,枯瘦的肩膀剧烈耸动。良久,他再次颤抖着伸出手,捡起了那支黑色的、沉重的笔。他不再试图签名,而是用尽全身力气,在悔罪书最上方,死死地、一遍又一遍地,画着毫无意义的、纠缠扭曲的黑色墨团。
墨团越来越大,越来越黑,最终吞噬了纸张的空白,也吞噬了那个曾经象征着“监笔判官”无上权力的、蓝色的签名印记。
阳光透过高窗的铁栏,切割成冰冷的光斑,落在他花白的、低垂的头顶,也落在那片绝望的漆黑墨迹上。窗外隐约传来孩子们追逐嬉闹的声音,遥远得如同另一个世界。那里面,或许正有一颗崭新的足球,在干净的草皮上,自由地滚动着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