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郡八月,澜台政发第三令:策田。
《田策十三条》由诸葛亲拟,吕布批印于澜王策60案之上,施于东郡南陲十里良田,首试“田归百姓、佃者有其地”。
策纲曰:
“旧田皆丈,新地归契,农不从属主,而从策理。”
即日起,丈田定主,策户签契,佃农可得田三亩,五年无赋,十年归产。
一时百姓欢呼,佃户争签契约。唯旧地主十三家,皆面色如铁,拒不丈田,四日不见人至。
第五日,策田吏于南原丈量之时,田边忽聚数百人,皆佃农乡绅,一人高呼:
“策田是假,吕布是贼!夺我田地,唤我为奴!”
此语一出,百姓四散,丈田暂停。澜台吏赶至,却见三人高踞台前,皆旧时乡绅,名曰高德、李臻、许显,东郡十三乡主之首。
高德手持旧田契,怒斥澜台吏:“此地我高家百年耕作,凭什么给佃户!”
李臻冷笑:“田策说公议,谁来议我家?”
许显更言:“听说澜策是假,有人言此策非真,乃澜王自立之伪章。”
此言一出,东郡哗然。
策书馆门前被泼墨,策契被烧,田中立的丈杆被连夜拔毁百支,市坊开始传言:
“策田不过轮田,明年即收。”
“澜王不王,此策不得天命。”
诸葛夜查传言源头,竟在高德家中查得一书册,所抄名曰《问策杂议》,署名“冀州忠言馆”,落章之人竟是——冀州袁氏旧吏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