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布有勇威,濡须问策不动刀兵,安天下于民理之间。虽昔有罪,今改志图仁,赦其前过,封为‘澜王’。”
“位列异姓列王,不居都不设府,但统东郡,自掌其军,以策示民。”
王命下,旨未颁,天下未闻。献帝亲写双封,玉玺之下藏有双意——
一为“抬名”,二为“限权”。
赐其王号,以承其势;限其建制,以固汉命。
而王允知之,默而不语,只道:“此举……或可换十年安民。”
同年六月,天子敕使持金节玉节,自洛阳而东,日夜兼行。
赤马前导,金旗随风,赤诏在前,王印随后。洛阳人言:“此乃汉初五百年未见之礼,布竟得之。”
七月初三,东郡濡须之北,澜军三营列阵。
吕布身披轻甲,未着王袍,站于万人之前,目视王诏将临之路,未言一语。
诸葛立于右,高顺、张辽、陈宫皆肃立左右。
黄昏未至,王诏之队已至军前,三鼓齐鸣,天使高展旨卷,大声宣读:
“奉天承运,汉帝诏曰:赦吕布昔年诸罪,今封为‘澜王’,掌东郡,建策府,行策九纲,安百姓之生。”
“赐王印一枚,册书三卷,赤旗一面,以示天命所承。”
鼓止,风静,三军齐呼:“恭迎王命!”
天使前行三步,玉玺捧起,双膝跪地:“请澜王受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