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南郡密变 刘表末计自焚

三日后,南郡三寨密谋联动之夜,夜色如墨,山风呼啸。

冯习立于石门寨指挥台,正下令点兵:“第一营,攻契署!第二营,斩灯杆!第三营,搜捕澜吏!”

话未落,空中忽起异响。

呼啸之间,一柄方天画戟破空而落,钉入寨前木鼓中央!

戟上悬挂一物:一方血书竹帛,上书六字:

【澜政布府,贼火不容】

营中众军皆惊,一员猛将自夜中而现,黑甲银绶,正是高顺!

“奉吕将军令:南郡设‘灯军禁火令’,若有逆契毁灯者,诛之无赦。”

数千澜军伏兵于夜已入寨,桅灯化作信标,一线燃起,火未出,刀已至!

冯习大呼:“是伏兵!退——!”

但迟了。

戟起火散,鼓声雷震。

南郡之乱,未起先熄。

同日,江夏法报:

“南郡之乱,未及三更即平。石门叛兵尽缴,冯习被擒。徐忠退印,愿归灯下。澜政南境,再无烽火。”

吕布听罢,只言一句:

“荆州已立,火不再起。”

诸葛亮随即写下灯策后记三行:

“荆州灯策,历三战,平五郡。”

“民为府骨,契为府纲。”

“旧政尽除,新法初成。”

中荆之政,至此真正封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