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时迟,那时快,高微大喊一声:“刘星开门!”
话音未落,马仔已然人头落地。
原来,高微趁着他回头的一刹那,抽出消防斧就是一下。
要知道,高微砍丧尸都砍出经验来了,属于熟练工人。
剁个活人的脖子,还不是易如反掌吗?
眼看高微突然暴起杀人,周围的所有人,包括刘全在内,全都傻了。
都是和平年代过来的,谁也没见过这种场面啊!
有点过于刺激了!
众人呆若木鸡,谁也没有下一步动作。
动手之前,高微早就看好了路线,如果他强行冲过去剁了刘全,也能做到,但没法预测那些手下的反应。
万一这帮家伙手里有好几把枪,那自己就麻烦了,没必要以身犯险。
还不如弄个马仔,杀鸡儆猴,先吓他们一大跳。让他们一下午都疑神疑鬼,然后晚上再送他们一个大礼包。
在高微眼里,这帮人都是插标卖首之徒,已经是死人了,自己完全不必急于一时。
之所以要干掉这个马仔,也是因为自己有全身而退的把握。
而且,他怀疑马仔身上藏着家伙。
高微从容的拽过马仔的无头尸体,提着他的腰带,如同盾牌一样挡在自己面前,然后两三步就退到车门外。
高微力气极大,拎着个大小伙子,和拎着一只鸡也差不多,轻松的很。
他坐进车子后排,没有忙着关门,而是催促孟婷赶紧开车跑路。
此时,尸体仍然挡在车门处,把高微和同样坐在后排的刘星完全遮住。
真是个尽职尽责的好掩体、好肉盾。
孟婷一踩油门,高尔夫开始加速。
这时候,一众看客才如梦初醒,刘全歇斯底里的叫喊:“开枪,开枪,给我打死他!”
那些老头老太太哪见过这种场面,一部分吓得瘫软在地,一部分抱头鼠窜,现场乱成一团。
他们这么一跑动,刘全的手下也懵逼了,眼前全是老年人跑来跑去,这还怎么开枪?而且,人家车子早跑远了。
高微顺手在尸体裤兜里掏了一把,接着把这个无头倒霉鬼推了出去,然后才关上车门。
“爽!搞到一把真家伙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