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0章 为母报仇究竟是对是错?

此刻御史大夫,张汤站了出来。

此人在处理陈皇后巫蛊案中受刘彻赏识,又在处理三王谋反中晋升御史大夫。

不仅如此,他还和同僚赵禹一起制定了《朝律》等律法,说他完善了大汉律法之人也不为过。

“陛下,臣以为,为母报仇,手刃仇人,乃是孝之义,又为国戍,卫边境,乃忠义,此人乃是忠义两全之人。”

张汤顿了顿,又说道:

“但,国法不可犯,杀人者需偿命,前者未偿命,后者杀之无错,但灭门终究需偿命。”

“此人被判斩,合情合理。”

“但仍可称之为侠。” 二九书屋

刘彻听到这,不由点头。杀人偿命合情合理,你杀凶手可以,但是灭门全家,你亦是凶手。

天幕上还在继续。

【在同村,张和王两家之间因累积的矛盾爆发了冲突。最终,王家的王自新与张家的张福如达成了和解。

但是,张福如的妻子汪秀萍性格火爆。

她对这一事件仍然感到非常愤怒,不时地挑衅王家人。

1996年8月,汪秀萍两次向王家的次子王富军吐口水,王富军愤怒之下回击了汪秀萍一巴掌。

双方发生了扭打,最终汪秀萍不敌,回家后让其未成年女儿递给她一块扁铁,再次去找王富军挑衅。

这时,王自新和王正军(当时未成年)赶来试图劝架。

汪秀萍对王正军的脸部猛击了两下,随后王富军上前与汪秀萍扭打起来。

王正军在被攻击后怒不可遏,找到一根木棍猛烈击打汪秀萍的后脑,导致她倒地不起。张福如随后搀扶着汪秀萍回家。

汪秀萍随后昏厥,张福如将她放置在王家门口,开始哭泣并要求赔偿,错过了给予她及时治疗的机会。事后,法院判决王正军入狱七年。

在这起事件中,汪秀萍和王正军的过失较大,但王富军也直接参与了斗殴,违反了当时仍然有效的治安管理条例。

然而,在网络上找不到任何关于王富军的判决资料,也无从得知王富军是否与张家达成了和解。

村里流传的说法是:

“因为王富军的哥哥王校军的缘故,王富军才没有受到惩罚,但王校军毕竟官职有限,因此他的弟弟王正军还是被判入狱。”

这样的言论不断刺激着张家……】

大秦位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