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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柔说公孙晃有事先报告的好处,应该宽恕他的本心。可是却严厉地责备高柔不能阐述深远的道理,免除这种近处的制度。我不明白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?如果说猜疑和防范是不对的,抵押人质应该废除,这就是应该大大地明白先王的道理,不要参与抵押人质的生死。公孙晃被抵押,已经有很多年了,哪里能在杀和不杀的时候,才论述最好的道理呢?这和荆棘已经繁茂,事情需要判决,白白地论述不用刑法的好处,没有听到应当不应该的实际内容,有什么区别呢?这种迂腐不切实际的说法,也太过分了。
汉高祖在事情危急,道理紧迫的时候,用权术来帮助亲人,可是却总归于残酷的刑法,已经很冤枉了。而且,从古到今,没有子弟胡乱告发父兄来保全自己的身体的,为了自己活着而荒谬的道理,没有听说过。公孙晃因为哥哥告发弟弟,而且事情确实如此。说公孙晃应该杀,是用来防止反叛。如果说,说了也要死,不说也要死,难道不堵塞归附善良的人的心,失去正确刑罚的公正吗?如果赵括的母亲,因为事先请求而得到赦免;钟会的哥哥,因为秘密地报告而保全了儿子。从古到今,这样的例子,大概有不少。公孙晃事先的报告,事情和这些例子相同,却唯独受到否定和拒绝,实在值得悲哀啊!
当时,魏国规定,凡是在皇家禁猎区猎杀鹿的人,一律处死,其财产全部没收,而告发者则会得到丰厚的赏赐。高柔上疏说:“圣明的君主治理国家,无不以发展农业为首要任务,以节俭为根本。农业发展了,粮食就会充足;生活节俭了,财富就会积累。有了充足的粮食和财富,即使遇到忧患,也不会有问题。过去,一个男子不耕种,可能会有人挨饿;一个女子不织布,可能会有人受冻。近年来,百姓忙于各种徭役,亲自耕种的人减少了。再加上最近又有狩猎禁令,成群的鹿到处破坏,践踏庄稼,到处造成危害,损失无法计算。百姓虽然设置了障碍来防范,但力量有限,无法抵御。
比如荥阳一带,方圆几百里,每年几乎颗粒无收,百姓的生活实在值得同情。现在,国家创造财富的途径很少,而鹿造成的损失却很大。如果突然发生战争,或者遇到灾年,我们将无法应对。希望陛下考虑先圣的教诲,怜悯百姓耕种的艰辛,放宽对民间的限制,允许百姓捕鹿,取消禁令,这样百姓就能长期受益,也会感到高兴。”(《魏名臣奏》记载高柔上疏说:“我仔细思考陛下不早点捕鹿的原因,确实是想让鹿大量繁殖,然后大量捕获,作为军国之用。然而,我认为现在鹿的数量每天都在减少,最终无法增加。
为什么这么说呢?现在禁猎区方圆一千多里,我估计里面有六百只老虎,五百只狼,一万只狐狸。假设一只大老虎三天吃一只鹿,一只老虎一年吃一百二十只鹿,那么六百只老虎一年就会吃掉七万二千只鹿。假设十只狼一天共吃一只鹿,那么五百只狼一年就会吃掉一万八千只鹿。鹿崽刚出生,还不能跑得太快,假设十只狐狸一天共吃一只鹿崽,一个月内,一万只狐狸就会吃掉三万只鹿崽。总共一年会吃掉十二万只鹿。至于雕鹗等猛禽所造成的伤害,我就不计算了。从这些情况来看,鹿的数量最终无法增加,不如早点捕获它们。”)
不久,护军营的士兵窦礼外出后没有回来。军营认为他逃跑了,上表说要追捕他,并没收了他的妻子盈和子女,把他们沦为官府的奴婢。盈多次到州府喊冤申诉,但没有人理会。于是她来到廷尉处。高柔问她:“你怎么知道你的丈夫没有逃跑呢?”盈流着泪说:“我的丈夫从小就是孤儿,他养了一位老妇人当作母亲,侍奉得非常恭敬。他也很疼爱自己的儿女,总是形影不离,他不是那种轻佻狡猾、不顾家的人。”高柔又问:“你的丈夫和别人有没有怨仇呢?”盈回答说:“我的丈夫为人善良,和别人没有怨仇。”
高柔又问:“你的丈夫和别人有没有金钱往来呢?”盈回答说:“他曾经借钱给同营的士兵焦子文,但没有要回来。”当时焦子文正因小事被关在监狱里,高柔就去见焦子文,询问他的罪行。焦子文说:“我因为家里贫困,从来不敢向别人借钱。”高柔观察到焦子文的脸色有些慌张,就问:“你以前不是向窦礼借过钱吗?为什么说没有呢?”焦子文惊讶地发现事情败露了,回答得语无伦次。高柔说:“你已经杀了窦礼,不如早些承认。”焦子文这才叩头,详细地供述了杀窦礼的经过和埋尸的地点。高柔立即派人按照焦子文的供词去挖掘,果然找到了窦礼的尸体。
皇帝下诏,恢复了盈和她子女的平民身份,并且将此事通告全国,以儆效尤。高柔在任二十三年,后来转任太常,不久又升任司空,再升任司徒。太傅司马懿上奏罢免曹爽的官职,皇太后下诏让高柔持节代理大将军事,占据曹爽的军营。太傅对高柔说:“你就是周勃了。”曹爽被杀后,高柔被进封为万岁乡侯。高贵乡公即位后,高柔又被进封为安国侯,转任太尉。常道乡公即位后,高柔的封地增加到四千户,先后封他的两个儿子为亭侯。景元四年,高柔九十多岁时去世,谥号为元侯。他的孙子高浑继承了他的爵位。
咸熙年间,实行五等爵位制度,因为高柔在前朝有功勋,改封高浑为昌陆子。《晋诸公赞》说:高柔的大儿子高俊,担任过大将军掾;次子高诞,历任三州刺史、太仆。高诞为人放荡不羁,但性格刚烈,超过常人。他的三儿子高光,字宣茂,从小学习家传的学业,精通法律。在晋武帝时期,他担任黄沙御史,和中丞地位相同,后来升任廷尉,最后成为真正的廷尉。高光的哥哥高诞和他性格不同,高诞认为高光过于拘泥小节,常常轻视他,但高光对高诞却更加恭敬。高光最终担任尚书令,死后被追赠为司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