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聚灵腕甲

钟焉战纪 书风雨 1223 字 10天前

为了不耽误时间,他背着剑先朝着学院的方向步行疾驰。

越走天越黑,这座城市的另一副面貌就要爬出来了,他还没见过晚上的奥斯陆,只是隐隐觉得不安。

一个穿着裸露的女人从他身边走过,低声抛出一句话:“少爷,玩吗?”

钟焉红着脸急匆匆远离,不用想他也知道这女人是做什么的。

路过三四个街巷,他隐约能看到胡同里有人盯着他,或许是大耗子,也可能是等待着任务的杀手,这让他紧张不已。街道上的乞丐倒是习以为常,趴在地上或者倚在墙根等待着好心人的施舍。

继续往前走,灯火更加暗了,几个粉红的招牌倒是格外显眼,男人粗着嗓子推攘吵架的声音也格外的大。

这才不到六点,市里就已经成了这个样子,难以想象深夜的奥斯陆是什么样子。

白天的奥斯陆繁华安逸,晚上的奥斯陆则打破了这一切,像一个罪恶之都。其实世上的事本就如此矛盾,他们就像是手掌的正反面,一面粗糙,一面细腻,只是很多人只需要用到其中一面,所以另一面对他们来说就像不是自己的手一样,看得见却不关心。

不同人的生活也是如此,如果有人生活在灯火通明的大厦里每日都品着名贵的冰葡萄酒,享受着绝大部分人都不能享受到的优渥条件,那么就一定有一大部分人与他们恰恰相反,他们每日守着葡萄架,在寒冷的冬夜里祈求暴风雪不要来得太快。

大部分物种都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,与极少数的富贵相比,占多数的平庸、贫穷才是每个世界的常态。只不过其中有人选择加入到大厦里成为品酒的人,有的人则要拆了那座大厦将它的材料用去给更多人盖屋子。古往今来,这两条路有无数人走过,但哪一条都不好走。

当过奴隶的钟焉并不糊涂,这些东西他比大多数人都看得清楚,他只希望和大多数人一样安分守己,过好日子就好了。毕竟,如今的生活已经是曾经的他可望而不可求的了,剩下的“小小贪念”交给勤奋来实现就好了。

“谁?”

钟焉猛然回头,将手伸向背后的皮革袋子。他感知到有人正在强烈的注视着他。

背后空无一人,或许是自己有点神经敏感了。

钟焉扫视四周,在黑夜里他的视力不是很好,只看到一个写着78号街的街牌,这点远远比不上西风族的人。

回过头,一个带着武器的精壮汉子瞥了他一眼,走入了旁边的酒馆。

“呼……这街道与白天相差太多了。”

钟焉自说自话地想要继续向前,可是突然间他好像看到了一个人。一个红色长发带着面具的女人,那女人从酒馆里出来的,她手中拿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子。

“怎么像古蒂娜?”钟焉对那个红色长发的同学印象深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