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再次面见刘备,就屯田都尉府的具体职权范围,与他进行了详细的沟通,并争取到了几项关键的授权:
土地清查与分配权: 屯田都尉府有权对州内所有无主荒地和权属不明的土地进行清查、丈量,并根据实际情况,统一规划分配给军屯或民屯使用。(这是最核心、也最容易引发冲突的权力,刘备的支持至关重要)
流民招募与安置权: 屯田都尉府负责发布招募告示,接收、登记、并统一安置参与屯田的流民。
物资调拨权(有限): 在糜竺承诺的财政支持之外,屯田都尉府也有权在一定额度内,调拨府库中的部分粮草、种子、农具等物资,用于支持屯田启动。(这个权力必须受到监督,以免引起财政部门的不满)
军队调用权(协调): 对于军屯所需的兵员调拨、以及保护民屯区域安全所需的少量卫戍部队,屯田都尉府有权向相关将领提出需求,并由刘备(或其指定的高级将领)进行协调。(直接指挥军队是不可能的,但协调权必须有)
制定规章与奖惩权: 屯田都尉府有权制定具体的屯田管理规章、生产指标、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,并上报刘备批准后执行。
刘备对我的这些要求,基本上都给予了肯定的答复。他或许也明白,要想让屯田真正见到成效,就必须给予负责此事的官员足够的权力和信任。
当然,他也强调了要“谨慎行事,与各方协调,及时汇报”。
第三步,是进行初步的区域规划和任务分解。
有了机构和授权,我便立刻开始着手进行更具体的规划:
划分重点屯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