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迹歪歪扭扭,却像刀刻进墙里。
有句老话说:写字如见人。
阳光的人字迹亮堂,憋屈的人笔画像拖着铁链。
愤怒的时候,字重得能砸穿纸。
怨气冲天,字就又粗又狂,笔画像要剁人。
这三个字,就是这样——每一划,都带着血的恨意。
庄岩心头一揪。
你得多恨这个世界,才写得出这三个字?
得多绝望,才觉得——三天都撑不下去,非得死才能喊冤?
合理吗?
不重要了。
疯子的世界,讲什么逻辑?
现场没啥好看了。
一群人转身,直奔停尸房。
庄岩必须亲眼看看尸体。
不是信不过法医。
是他自己都不信自己的眼睛。
过去破过的案子,有好几起,表面上看是自杀,结果一查——谋杀!
他被自己“看到的”骗过不止一次。
所以,亲眼见,才能闭眼。
停尸间里冷得像冰窖。
冷冻棺一拉,裹尸袋解开。
庄岩蹲下,盯着死者。
荣贵田,男,26岁,本地人,小学文化,没工作,整天窝家里,连门都不出。
小学都没念明白。
小时候就自闭,上学都靠爸妈硬拽,能认字就不错了。
后来就彻底宅家,手机电脑是他的全世界。
比社恐还社恐,比宅男更宅。
他盯着死者脖子上的伤口,看了一遍,又一遍。
尸体不会撒谎。
想造假伤口?得是懂解剖、熟病理的人才能蒙混过关。
整整二十分钟,他用上了“猎鹰之眼”——那是他从警多年练出来的习惯:不看表面,看肌理、看血痕走向、看断裂角度。
最后,他缓缓吐出一口气。
——荣贵田,是自杀。
同时还是个疯子。
而且是那种……深不见底的疯!
你说普通人疯了,至少还知道疼吧?
可这人呢?
脖子上整整24道口子,一刀挨着一刀,全是同一道痕——动脉都给他抹断了!
你以为血管像纸一样一划就破?天真。
那玩意儿韧得跟橡胶带似的,真要割开,得靠利刃,还得使上全身的劲儿。
电影里那些咬断喉咙的?纯属拍着玩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