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4章

签约的时间点,也是签合同的时候。

这个经纪人是跟着导演一起来的,因为导演也属于这家经纪公司。

导演本意并不坏,毕竟你进组拍剧以后就是当明星的人,不如引荐你进入我们公司吧。

但是导演好心办了坏事。

因为这个经纪人拿的合同,是被做了手脚的。

里面的合约中,每一条都不太公平,比如参加一个商演活动需要分给经纪公司七成的收入。

这还算好的。

最重要的是,这份合同就是一个卖身契。

因为合约期限是三十年,一旦在这期间解约,就要赔偿经纪公司非常高的金额。

事实上,这种现象不但在娱乐圈很常见,在一些网红机构里面也都是常有的事。

经常会有一些年轻不懂事的人,被忽悠了签下卖身契,一辈子只能给经纪公司打工。

江慕白也是如此。

原剧情中,她的母亲见自己女儿要拍电影当明星了,和孙母的反应一样十分高兴,一高兴就忘了形。

而且又听说这个经纪公司就是导演所在的公司,想都不想就觉得肯定很可靠,所以就没有关注合同中的一些细节。

导致江慕白成名后,被公司害惨了。

不但要承受经纪公司的各种高强度安排,给公司赚钱,还不能轻易解约,否则就会被被起诉赔偿高昂的解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