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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恒啃着一只鸡腿,嘴里支支唔唔地应了,看到表哥今日与平时不同,飞快地狼吞虎咽一番,将鸡骨丢开,问道:“表哥,为什么教我在这里看着?你夜里有事?”

沈傲板着脸道:“虽然我们已经做了十全的准备,但是许多事却是难以预料的,要想做到百战百胜,就必须知己知彼,所以表哥今夜打算牺牲一下,去打探打探消息。”

周恒噢了一声,却又觉得不对头,下意识地问道:“去哪里打探?”

沈傲语重深长地扶着桌子道:“表弟啊,你真是榆木脑袋,我问你,这汴京城,哪一个勾栏的实力最强?”

说到这个,周恒便眉飞色舞地道:“自然是莳花馆,莳花馆的艺伎名冠汴京,往年,都是她们屡屡夺魁的。”

沈傲一拍大腿,道:“是了,所以表哥打算今夜潜入莳花馆,将莳花馆的全盘计划打探出来,这个打算很大胆,也很有危险,但是想到那赏金,表哥就下定了决心,就是再危险,也不能阻挡我们夺魁的脚步,表弟……”

见周恒还想继续说话,沈傲连忙拍了拍他的肩,目光坚定地道:“你不要劝我,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,我是表哥,危险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。”

周恒很认真地道:“表哥,这么危险的事,我想我也可以承担的,至不济,我们可以一起承担吧!”

靠,表弟装得也太像了,好无耻。

沈傲断然拒绝,虎着脸道:“君子不立危墙,我意已决,不要再说了。”

说着,沈傲便站起身来,去寻自己的纸扇。

和表弟一起去莳花馆,压力有点大,沈傲虽然已经被玷污了,却还是希望表弟能够卓尔不群的,保住表弟的纯洁要紧。

好不容易磨到天黑,汴京城的夜晚喧闹极了,万家灯火点缀在夜空之下,与星辰连接成线,那熙熙攘攘的游客接踵而过,卖瓜果、糖葫芦的小贩在人群中穿梭吆喝,声音都嘶哑了。

沈傲步行在人群中,在人群中推挤,感觉有点儿吃不消,第一次逛夜市,感觉不太好,有好几个泼皮见他衣料华贵,迎面推挤过来,手上的功夫不慢,探入他的囊中,谁知却摸了个空,那手腕恰好被沈傲抓住,沈傲摇着扇子嘻嘻笑道:“小子,就这身手也敢来做贼?知道本公子是谁吗?”

那小贼吓住了,一边的几个同伴要过来,沈傲放开他,冷笑一声:“偷盗,也是手艺活,就你们这三脚猫的功夫,也敢班门弄斧。”

说着,笑着慨然混入人群,只是他的手上,却多了一个钱袋子,从那小贼身上摸来的。